個人會員入會申請
- 依據本會章程訂定本會會員申請資格如下:
- 個人會員: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贊同本會宗旨,具有下列資格之一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者,得為本會員。
- 凡通過中華民國國家考試,取得心理師、社工師、醫師、職能治療師、護理師 等相關證照者。
- 凡取得本會認可之國內外心理劇訓練機構導演資格者。
- 國內外教育部認可之心理、社工、醫療、教育等相關系所畢業,認同本會宗旨,並從事醫療、教育及心理衛生相關工作者。
- 國內外教育部認可之心理、社工、醫療、教育等相關系所畢業生及研究所在學生,參加心理劇體驗或專業課程時數達100小時以上者。
- 非相關研究所畢業者,需於大學、研究所或本會認可之課程提供機構,修習過發展心理學、人格理論、變態心理學、心理諮商/治療理論、團體諮商/治療理論五學科且及格者,或檢具相關主題之研習時數證明(一學分18小時,每個主題至少36小時),且參加心理劇體驗或專業課程時數達100 小時以上者。
- 團體會員: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公私立醫療、教育、心理衛生服務或社會福利相關機構,經本會理事會審查通過者,得為本會團體會員。得派代表一人,等同會員權利參加本會各種活動。
- 榮譽會員:凡對心理劇專業有重大貢獻者,由一位本會認可之心理劇訓練師及二位心理劇導演的推薦,並經理事會通過者為本會榮譽會員。
- 贊助會員﹕凡個人、團體或機構贊同本會宗旨,且具贊助本會之相關事實者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者,得為本會贊助會員。
- 境外會員:具備本會個人會員資格,但非中華民國國籍者,得為本會境外會員。
- 預備會員:凡不具個人會員資格,但認同本會宗旨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者,得為本會預備會員。
- 永久會員:贊同本會宗旨並一次繳清二十年常年會費,具有個人會員或境外會員資格者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者,得為本會永久會員。
- 會員入會時應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核通過後,依章程規定繳納入會費及常年會費。
- 入會費:個人會員、團體會員、境外會員、預備會員為新台幣貳千元整,入會時一次繳清。
- 常年會費:個人會員、境外會員為新台幣一千五百元整,團體會員為新台幣五千元整,預備會員為新台幣五百元整。個人會員一次繳清二十年常年會費,即為永久會員,永久會員享免繳交常年會費。
- 本會個人會員具有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及罷免權,每一會員為一權。團體會員具備表決權、選舉權及罷免權,每一團體為一權。但榮譽會員、贊助會員、境外會員、預備會員無前項權利。
-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、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;未繳納常年會費者,不得享有會員權益;未繳納常年會費達兩年者自動喪失資格,會員復權需重新申請入會。
-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取消會員資格或停權等處分:
- 會員有違反專業倫理、法令、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,得經理事會決議,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,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,得經會員大會決議予以除名。
- 非本會認可之心理劇導演,不得以本會心理劇導演名義,對外從事心理劇相關行為,經本會勸阻不聽者,得經會員大會予以除名或理事會決議後停權一年。
- 會員喪失會員資格或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,即為出會。
- 個人入會申請程序
- 填具個人入會申請書 (請點選下載),並請附上您的學歷證明、專業執照正反影本及相關在職證明。
- 以word檔案格式寄至學會秘書處信箱 tapnewmem@gmail.com
- 秘書處將會把您的資料轉呈審核委員進行審查,請您靜候審核結果通知
- 若審核通過後,則將以Mail通知,並告知匯款資訊與金額【帳 號:11310093786 (第一銀行007 信維分行) 戶 名:台灣心理劇學會】
- 完成新會員入會申請
-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來信或電洽,誠摯地歡迎您加入台灣心理劇學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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